为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企业扎根深圳并发展壮大,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深圳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措施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对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标准进行了界定;二是规定各职能部门应设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指定一名局级领导作为负责人,专门负责协调处理本部门为大企业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市政府领导对大企业服务的协调;四是加快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间,为大企业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措施规定:大企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预约提请有关职能部门上门办理有关事项,有关职能部门予以落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大企业需报国家审批的限上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将指派专人到国家商务部等部委,协助企业办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有关职能部门对大企业的各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应比公开对处承诺的的时限缩短一半;对大企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加快办理进度等。

我司荣获“深圳市大企业直通车”便利服务,享受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快捷服务,这将进一步提高竞争力,促进我司业绩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