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8年238号),海关总署发布将全面取消通关单,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政策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867743/index.html

2、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依据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进口商品对等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为25%,措施将从2018年7月6日起生效。

★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政策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1806/20180602756389.shtml

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范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政策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72/index.html

4、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提高税款入库效率,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企业可登录“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费。

★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政策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904789/index.html

5、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

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不再接受纸质保函,目前中国银行作为第一批担保机构参与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其他担保机构的参与时间另行公告。

★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政策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911056/index.html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9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并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清单详情如链接。

★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政策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806/20180602760435.shtml